发布时间:2023-07-12 10:34:42 作者:小编 点击量:
7月10日,南都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,青岛海尔滚筒洗衣机有限公司(下称:青岛海尔)因发布虚假广告,被湖南永安县市场监督局处罚款3万余元。7月10日,海尔官方客服回应南都记者称,此次处罚原因是未标明抗菌菌种,目前广告宣传页面已经更改。
南都记者了解到,根据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,青岛海尔在东安徐福电器有限公司海尔产品销售区内的EG100B108S型滚筒全自动洗衣机的产品上放置的广告牌宣称“抗菌窗垫:抗菌率>
99%*,有效抑制霉菌滋生,避免二次污染”,而检测结果显示对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率>
99%,有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行为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,青岛海尔被处罚款30150元。
针对此事,7月10日,海尔官方客服告诉南都记者称,其处罚的原因是“抗菌窗垫:抗菌率>
99%*”宣传广告中未标明,抗菌菌种为大肠杆菌和金色葡萄球菌。客服表示,目前广告宣传页面已经更改,完整地标注了抗菌菌种,且抗菌率能够达到宣传标准。
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,青岛海尔滚筒洗衣机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,法定代表人为舒海,是一家制造和销售洗衣机、其他家电产品及洗化产品的有限责任公司。
联系我们
contact us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
电话:15169028800
网站建设/网站SEO优化欢迎联系我们